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电网改造项目公告

文章来源:市职防院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次数:

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电网改造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电网改造项目公告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由采购小组对供应商回复的询价文件进行现场拆封和评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预算金额:10万元
4、供应商须报价不得过需求部门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5、开标要求:参与供应商携带1、空白询价单(盖章),现场统一勘探后报价;2、携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其他需要证明材料;    
6、采购需求: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电网改造项目公告,清单报价包含土建、安装、耗材、人工、运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具体清单见附件。
7、工期时间:一个月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施工劳务资质证书等参与工程建设必须的资质证书;
5、投标人应当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询价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2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广东路53号1号楼404室)
3、方式:现场获取,不办理邮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全部资料的复印件一套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方可领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5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广东路53号1号楼5楼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sydfzf.cn/(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广东路53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方式:0719-8222165
 
 

主办单位: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十堰职业卫生专业委员会合办  鄂ICP备2000701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30302000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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