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市职防院    发布时间:2024-06-07    浏览次数:

2024年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

面试公告

      根据《2024年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副高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公告》、《2024年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经线下资格审查,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地点、时间和方式
(一)地点
原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张湾区阳光小学新校区,北京北路55号,夏家店熊家湾转盘附近),市内可换乘16路、21路、31路公交车,在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站下车。
(二)时间
2024年6月15日(星期六),考生根据附件中的面试时段安排,于当天下午12:40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抽签候考,逾期视作放弃。
(三)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人员及分组

      面试人员及分组详见附件《2024年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表》。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健康负责,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面试前及面试过程中,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主动报告考务工作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应及时就医。
2.考生未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取消闹钟并关闭)及与面试相关的资料均需在抽签前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在考务办领取。抽签开始后,凡未按规定仍随身携带手机等禁止使用电子通讯设备的(考生如把握不准,先上交再询问),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期间,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4.考生面试时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主要流程为考生在抽签室抽取面试序号并登记确认,然后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入相应的候考室、面试考场。
 
5.参加面试考生为两人及以上的,则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均划定不低于7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取消该岗位。
6.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且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7.2024年6月18日左右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8.如有疑问,请咨询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222512
 
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4年6月7日
 

附件《2024年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表》




主办单位: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十堰职业卫生专业委员会合办  鄂ICP备2000701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30302000250号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广东路53号  电话:0719-8222583  邮编:442001  E-mail:104173843@qq.com  技术支持:十堰秋山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