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噪声作业的职业禁忌证?
文章来源:健康监护科 发布时间:2024-06-26 浏览次数:
1、什么是职业禁忌证?
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2、噪声作业职业禁忌证有哪些?
根据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噪声作业禁忌证分为上岗前噪声作业禁忌证和在岗期间的噪声作业禁忌证。
上岗前噪声作业禁忌证包括:
①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
②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双耳平均听阈≥40dB;
③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
在岗期间噪声作业在禁忌证包括:
①除噪声外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
②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
③噪声敏感者(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纯音听力检查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但噪声作业1年之内,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中任一耳,任一频率听阈≥65dB)。
3、检查发现职业禁忌证怎么办?
上岗体检,如果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说明不宜从事该岗位。
在岗体检,如果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不应继续从事现作业岗位,可以根据身体情况调换到没有禁忌的危害因素的岗位。但所在的岗位作业环境经改善后不再构成职业危害,也可以继续在该岗位工作。如:检查发现有噪声作业禁忌证,劳动者就不应继续从事噪声作业,需要调换到接触作业环境噪声强度小于80dB(A)的岗位;但是如果单位更换了新设备,降低了噪声强度,并使这个岗位的噪声工作环境不再对员工健康构成危害,就可以继续在该岗位工作。
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2、噪声作业职业禁忌证有哪些?
根据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噪声作业禁忌证分为上岗前噪声作业禁忌证和在岗期间的噪声作业禁忌证。
上岗前噪声作业禁忌证包括:
①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
②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双耳平均听阈≥40dB;
③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
在岗期间噪声作业在禁忌证包括:
①除噪声外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
②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
③噪声敏感者(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纯音听力检查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但噪声作业1年之内,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中任一耳,任一频率听阈≥65dB)。
3、检查发现职业禁忌证怎么办?
上岗体检,如果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说明不宜从事该岗位。
在岗体检,如果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不应继续从事现作业岗位,可以根据身体情况调换到没有禁忌的危害因素的岗位。但所在的岗位作业环境经改善后不再构成职业危害,也可以继续在该岗位工作。如:检查发现有噪声作业禁忌证,劳动者就不应继续从事噪声作业,需要调换到接触作业环境噪声强度小于80dB(A)的岗位;但是如果单位更换了新设备,降低了噪声强度,并使这个岗位的噪声工作环境不再对员工健康构成危害,就可以继续在该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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